【轉載】

愛情的意義,不就是『你好,我就好』嗎?

畫家兼作家席慕蓉女士曾經有一段文章,

把錯失的因緣,描述得很深刻;

現抄錄如下:

 

有緣的人,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

在剛好的時間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

不多也不少,不早也不遲,

才能在剛好的時刻說出剛好的話,結成剛好的姻緣。

 

而無緣的人,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,

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,因為那樣的話,

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

既然不相知,也就沒有得失,

也就不會有傷痛,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。

  

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「緣」,

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。

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,才發現,

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,

可是,在你說話的時候,我為什麼聽不懂呢?

而當我同過頭來,在人群中慌亂地重尋你時,

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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