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開紅單

一定是違規在先,這個沒話說

但如果警察是站在兩台遊覽車中間

然後「突然」站出來,誰看的到?

 

這是事實

在堤防往市民大道上

有時騎車也會心不在焉的

就跟著前面的車走

 

前面兩台車就直接左轉

當時路口也沒有車停下來

也就很自然的跟著左轉

機車慢慢的往右靠慢車道

結果就被叫了下來

 

當時第一個反應

我們是跟車轉過來

前面有兩台機車為啥就沒事?

結果他居然說:沒看到!

是怎樣?騎快車道的就沒事

切到慢車道的反而要被抓

 

我們也不是不接受開單

紅燈左轉是違規在先

但一個警察躲在兩台遊覽車之間又算什麼?

是要抓宵小?還是搶擎要犯?

何時我們的警察變成這麼不光明磊落?

 

結果啥也沒說

就叫我們拿行、駕照出來

然後就先開張單

 

扯的是

開完後我們簽了名

結果他像是要趕啥一樣

跑的比我們還快

我們站在那邊待了一下

是怎樣?就我們比較倒楣哦?

 

愈想愈不甘心

明明前面有兩台車也左轉

結果只因他們沒有切到慢車道所以沒事

我們就活該倒楣切過去反而被抓嗎?

 

警察躲在那種地方算什麼?

而且是快到了才站出來

萬一車速較快或沒注意到

真的就是撞下去

那這是不是又要再多加一條?

 

跟本就是讓人難以心服口服嘛

開單沒關係嘛,確實也是違規也不是不繳

但一句話:「下次要小心不要再犯」之類的都沒有

就真的很鐵面無似的說:「行、駕照拿出來」

 

這是怎樣?

一看就是剛畢業的菜鳥刑警

而且還是女警,看起來是清秀清秀的

但就是覺得處事態度太差

是為了開單還是取締?跟本是本末倒置了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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