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開紅單
一定是違規在先,這個沒話說
但如果警察是站在兩台遊覽車中間
然後「突然」站出來,誰看的到?
這是事實
在堤防往市民大道上
有時騎車也會心不在焉的
就跟著前面的車走
前面兩台車就直接左轉
當時路口也沒有車停下來
也就很自然的跟著左轉
機車慢慢的往右靠慢車道
結果就被叫了下來
當時第一個反應
我們是跟車轉過來
前面有兩台機車為啥就沒事?
結果他居然說:沒看到!
是怎樣?騎快車道的就沒事
切到慢車道的反而要被抓
我們也不是不接受開單
紅燈左轉是違規在先
但一個警察躲在兩台遊覽車之間又算什麼?
是要抓宵小?還是搶擎要犯?
何時我們的警察變成這麼不光明磊落?
結果啥也沒說
就叫我們拿行、駕照出來
然後就先開張單
扯的是
開完後我們簽了名
結果他像是要趕啥一樣
跑的比我們還快
我們站在那邊待了一下
是怎樣?就我們比較倒楣哦?
愈想愈不甘心
明明前面有兩台車也左轉
結果只因他們沒有切到慢車道所以沒事
我們就活該倒楣切過去反而被抓嗎?
警察躲在那種地方算什麼?
而且是快到了才站出來
萬一車速較快或沒注意到
真的就是撞下去
那這是不是又要再多加一條?
跟本就是讓人難以心服口服嘛
開單沒關係嘛,確實也是違規也不是不繳
但一句話:「下次要小心不要再犯」之類的都沒有
就真的很鐵面無似的說:「行、駕照拿出來」
這是怎樣?
一看就是剛畢業的菜鳥刑警
而且還是女警,看起來是清秀清秀的
但就是覺得處事態度太差
是為了開單還是取締?跟本是本末倒置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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