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性的外遇..算不算是外遇??..單親媽媽的外遇溫柔心~

台灣去年一天177對離婚居亞洲之冠!

台灣人愛離婚..?結婚的目的不再被懂!單親家庭快速增加!!

台灣去年有6萬多對夫婦離婚..平均一天177對..

全台累計離婚人口約115萬人..其實台灣的單親家庭..在十年前就開始逐年增多了..

大多數人認為單親家庭是破碎的..是不正常的..

一般人都用負面的角度來看待..覺得離婚是可恥的!這種說法真是狗罐頭的明天!

也讓失婚的女性跟孩子變得自卑!其實有許多例子是女人把男人給離了!



所以請大家要用正常的眼光來正視離婚的問題..

不要把責任跟傷害..都加諸在女性的身心上!



外遇..是指在已有的婚姻以外..精神和情感上的背叛..

能夠稱為外遇的..應該是有真情的.

而且在一起的時間應該不是短暫的..至少得超過一夜..

能稱為外遇的..肯定是雙方已經在感情上相互傾心了..有想見恨晚的意思..

在外遇..一夜情..一夜性或是以做情人為職業的婚姻以外的背叛裡..

外遇應該是最值得尊重的..它不同於一夜情(性)的隨意和放任..

更不同於包養或被包養的低劣..

外遇是不分人群層次和年齡的..能形成外遇的人..最起碼具有一定程度的素質和品德..

他們至少知道責任和情感之間的矛盾..知道婚姻裡的責任是不可推卸的..

而對自己的愛又無法忽視!尤其對自己愛的人更不能不在乎..所以

..愛是外遇形成的必要條件..而情感和社會道德的衝突..是終結外遇的武器..



外遇的開始也許不一定是為了尋求生理上的快感..

也許只是單純的為了能和自己相知相惜的人在一起談心論情..

異性之間的情感轉變也就是在這個時候..會變得複雜而曖昧起來..

如果外遇裡有愛的成份..那麼想得到對方的一切是很正常的..當然也包括性!

如果是無性的精神背叛..就根本談不上是外遇..


兩個相愛的男女之間..如果沒有性來做互疼的媒介.,.根本無法長久..

頂多也只能算個異性知己..紅顏袖子罷了..



純粹的精神戀愛是一種理想狀態..尤其在強要把愛和性分割的幻想理念上!

如果想有外遇..自然是為了尋求心靈和肉體上的愉悅..

性愛是愉悅的基礎..

如果想有外遇..一定是為了能找到能和自己一起相愛的人..心靈相通是愛的溫暖水床..

愛是抽象的..是沒有層次跟界限的..感情的發展完全是取決於雙方的興趣和性趣!!

沒有愛的性是拙劣的..是不道德的..而沒有性的愛是不完整的!!

所以..沒有性的外遇..根本算不上是外遇..

沒有性的存在..男女之間最多也就是情誼相知..

或是好感或是欣賞..或是幻想..也就到此為止了..

不會有誰會去責怪這樣單純行為..只要不攙雜性..一切都不會太複雜..

如果只想在精神上外遇..應該是為了逃避社會輿論的譴責..但又不甘心過枯燥的生活..



其實在現實的生活裡..女人永遠都要有人疼..

就只是一個~疼~ 字..

可惜許多婚姻中的男人都不懂..或是忘了..或是不在乎了..

親愛的朋友..妳認為~沒有性的外遇..算不算是外遇?.~

單親媽媽容不容易成為別人的外遇對象呢??

 

 




「愛是外遇形成的必要條件,而情感和社會道德的衝突,是終結外遇的武器」

覺得~~這句話很有道理,如果沒有感情存在,也不用把自己搞的一身腥,

並不是把外遇合理化,也不是認同外遇,而是就字面上的意思來看。

但那些被劈腿的人就活該倒楣嗎?並不是的。

當批評的言語指向第三者時,是否該好好想想自己?

當批評的言語指向第三者時,是否該好好想想枕邊人?

社會的言論,只會讓當事人更看不清事實真相,

有時,事情並不是外人所能了解的,

是非對錯,只有自己最明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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